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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對黑心商品該負責任


時至今日,我們很難辨別市面上的產品真假。不管是店面、地攤的實體通路,或是團購、拍賣的網路渠道,消費市場上充斥著大量幾可亂真的仿冒品,黑心商品也是一種劣質的假貨。這些仿冒品從何而來?多數的時候,我們歸咎政府沒有做好把關的責任、廠商對消費者的惡意欺瞞、或是代言人不實的廣告。當假面具被揭開,就像抓到劈腿,沸沸揚揚、千夫所指,但時間久了又故態復萌、捲土重來,就這樣一次次的循環。像貓捉老鼠,抓不到、也抓不完。

政府和廠商固然該負責任,但消費者的雙重標準卻也默默地成為助長仿冒品的幫兇。一方面譴責仿冒商及黑心商,同時又不斷比價想買到最便宜的東西,當發現受騙、面子掛不住,再來推卸責任,要人家給個交代。

企業賣商品、提供服務,無非就是希望有利潤可以生存。當經濟環境不好,我們都想省點荷包,就透過各種方式逼廠商吐出微薄的利潤。逼過頭,狗急也會跳牆。所以,下次在比價、殺價的時候,記得睜大眼睛替自己的權益先做好把關,也別忘了給人家留一點生存的空間,別趕盡殺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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